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实施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工程;应当及时更新、改造、修复现有农田防护林,完善农田林网体系建设,提高农田林网化率。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