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建设与利用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实施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工程;应当及时更新、改造、修复现有农田防护林,完善农田林网体系建设,提高农田林网化率。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