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护、利用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