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耕地质量,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