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三十条有效市、资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统筹协调辖区内河湖清淤疏浚工作,推进资江河湖水系连通。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