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情形,可以向民政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