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促进旅游业发展应当坚持文旅融合,发挥高原、湿地、山川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爱国护边等地域特色,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中国国际高原风情旅游目的地。地方法规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