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养老产业促进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参与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利用本地资源,建设康养基地。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