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开发适老化技术、制造适老化产品、培养智慧养老新业态、培育养老产业市场。

鼓励发展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示范性老年人助餐点、中央厨房、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