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监测并定期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调解物业服务行业纠纷,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诚信经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