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是指本市设立的由12345电话以及配套设置的微信、微博等通讯媒介共同组成的服务平台。

12345热线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是指通过12345热线对本市政务服务领域提出咨询求助、办事服务、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等事项(以下统称热线事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