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行业。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服务组织,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