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四十七条有效医疗机构可以依法设立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或者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公办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