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医疗机构可以依法设立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或者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公办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