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养老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家政、物业、物流、商贸、餐饮等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放相关场所,为邻近居住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