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养老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生活起居、医疗康复、护理照料、保洁、助餐、助浴、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