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