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广告业行业协会、专家和相关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