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车辆统计备案、规范管理。具体管理措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