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遵循科学规划、依法治理、社会参与、高效便民的原则,实现与城乡建设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