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十七条有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有关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介入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