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举报奖励经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