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重大开发、建设,市人民政府应当征集市民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制订建设方案,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