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本省旅游业实行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促进发展机制。发展旅游业应当发挥绿水青山、冰天雪地比较优势以及神州北极、华夏东极独特优势,突出沿边区位、地质地貌和历史文化等地域特色,建设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中国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自驾与户外运动旅游目的地;依法开展跨境旅游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