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六章 跨区域联合保护第六十八条有效本省与邻省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水质、水量等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提高监测能力,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