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