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房地产开发经营必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园林绿地。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