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参加开发项目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出具的意见和竣工验收结论负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