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权已经按照有关规定移交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行使。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