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第二节 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第四十一条有效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人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