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