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采取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商品房承销机构订立书面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当载明代销权限、代销期限、佣金支付等内容。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