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