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自主地安排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立项和资金、技术、原材料、能源等方面享受上级国家机关政策的照顾。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