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在绿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