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相关部门还应当按照规定,将相关单位失信信息以及个人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