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