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医养结合联合体应当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组建全科医师团队,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提供上门巡诊、保健咨询、康复护理、健康检查、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应当加强老年病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好医院创建,提升老年病诊治能力,推进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为老年人看病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