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衡水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自然保护区增殖放流给予指导。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