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联动执法效能。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