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保护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原经济区建设等国家战略要求,与周边地区公路网协调一致、统筹衔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