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村道按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三米的范围确定建筑控制区,穿村路段以及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局部路段可以少于三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