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涵洞,按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其中,县道、乡道、村道统称农村公路。公路按照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