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