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个人自律、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构建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