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二十四条有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保护名录内六堡茶制作技艺档案,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的六堡茶制作技艺实行保护。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