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十九条有效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