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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已废止

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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