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十七条已废止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其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