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