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第五十二条有效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或者依照职责支持、协助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不受理,发现犯罪信息、线索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置、不移送犯罪线索、涉案材料;(二)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三)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四)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