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章 案件办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根据其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可以依法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